(一)粮油购销流动资金贷款
1.产品介绍:用于解决借款人购买粮食(油料、油脂)原料、成品粮油、原辅料和其它日常粮油流动资金需求。
2.适用对象: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备相应经营资质,从事粮食生产、购销、流通、加工且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
3.贷款条件:除符合农发行基础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经农发行评定信用等级在L12级(含)以上;生产经营合规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不涉及高耗能、高排放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情形;洗钱风险可控,未发生涉嫌洗钱和恐怖融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农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实际风险承受能力、按银保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营运效率、自有资金等因素确定。
5.贷款期限:综合考虑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一般为1至3年,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不得循环使用。
6.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及农发行利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7.申请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验资报告书(成立文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居留)证明及签字样本、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居留)证明和签字样本及授权文件、董事及股东的签字和印章样本、财务报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借款的决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业务申请书、客户信用等级和授信证明材料、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材料、通过人行征信系统查询的信用报告、客户为私营企业,需提供企业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及最近月份信用报告、特殊行业或特殊产品生产、卫生等相关行政许可(如需)、储备计划和补贴承诺文件(如需)、政府补贴文件(如需)、借款申请人自有资金或风险准备金金额及来源证明、商品购销合同(协议等)、环境和社会风险分类文件(如需)、贷款对应押品价值及担保能力等相关担保资料等。
8.办理时长:15天(具体根据资料完整程度确定)。
(二)农业科技贷款
1.产品介绍: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在实施农业农村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示范推广和集成应用等活动中的流动资金需求。
2.适用对象: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
3.贷款条件:除符合农发行基础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经农发行评定信用等级在L12级(含)以上;生产经营合规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不涉及高耗能、高排放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情形;洗钱风险可控,未发生涉嫌洗钱和恐怖融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农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实际风险承受能力、按银保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营运效率、自有资金等因素确定。
5.贷款期限:综合考虑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一般为1至3年,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不得循环使用。
6.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及农发行利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7.申请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验资报告书(成立文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居留)证明及签字样本、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居留)证明和签字样本及授权文件、董事及股东的签字和印章样本、财务报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借款的决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业务申请书、客户信用等级和授信证明材料、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材料、通过人行征信系统查询的信用报告、客户为私营企业,需提供企业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及最近月份信用报告、特殊行业或特殊产品生产、卫生等相关行政许可(如需)、储备计划和补贴承诺文件(如需)、政府补贴文件(如需)、借款申请人自有资金或风险准备金金额及来源证明、商品购销合同(协议等)、环境和社会风险分类文件(如需)、贷款对应押品价值及担保能力等相关担保资料、转化或推广应用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成果与技术,需提供经权威部门或专家评价的相关材料等。
8.办理时长:15天(具体根据资料完整程度确定)。
(三)农业小企业贷款
1.产品介绍:用于解决小微企业从事符合农发行业务范围的研发、生产、加工、流通、服务、运营维护等经营活动的合理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新建、扩建、改造、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合理资金需求。
2.适用对象: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且在农发行单户授信总额3000万元(含)以下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涉农企业法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符合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
3.贷款条件:符合政策,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在农发行信贷业务支持范围内;信用等级在L12级(含)以上,有全额房地产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存单质押、国债质押、贵金属质押的,或供应链核心企业担保的,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基金)担保的,信用等级在L14级(含)及以上;主营业务突出且涉农,财务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生产经营满一年(含)以上,主营业务涉农,且上年度或近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60%(含)及以上。上年末及最近月份资产负债率在65%(含)以内;近三年不能连续两年亏损,销售收入不能连续两年下降且累计降幅超过50%(含)。但年度内销售收入同比增幅30%的授信限额1000万(含)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不受销售收入累计降幅的限制;信用状况良好,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近五年无重大或恶意形成的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恶性刑事案件或对其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民事案件;或有负债。对外担保金额(含借款人以自身资产为第三方提供抵质押担保)不超过借款人所有者权益,不存在互保关系,不存在民间高息融资行为;不涉及高耗能、高排放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情形;洗钱风险可控,未发生涉嫌洗钱和恐怖融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农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实际风险承受能力、按银保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营运效率、自有资金等因素确定。
5.贷款期限: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宽限期不得超过建设期。
6.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及农发行利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对照同业适度优惠。
7.申请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验资报告书(成立文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居留)证明及签字样本、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居留)证明和签字样本及授权文件、董事及股东的签字和印章样本、财务报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借款的决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业务申请书、客户信用等级和授信证明材料、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材料、通过人行征信系统查询的信用报告、客户为私营企业,需提供企业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及最近月份信用报告、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下达的储备计划和补贴承诺文件(如涉及)、借款申请人自有资金或风险准备金金额及来源证明(如涉及)、特殊行业或特殊产品生产、卫生等相关许可证明、环境和社会风险分类文件(如需)、贷款对应押品价值及担保能力等相关担保资料
8.还款方式:根据借款人的现金流量特点和农发行风险控制要求合理确定,鼓励“快放快收”,使农发行贷款与客户经营周期相匹配。
9.办理时长:15天(具体根据资料完整程度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