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推进金融支持陕西省乡村全面振兴的指导意见
陕银发〔2024〕5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一号文件及中国人民银行工作部署,推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力陕西省乡村全面振兴。现就做好2024年相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围绕推进陕西省乡村全面振兴,发挥各项货币政策工具支持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入“三农”领域,助力建设彰显三秦风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推动建设陕西农业强省目标提供金融支撑。
二、工作重点
(一)提升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生产金融服务水平。
1.加大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金融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做好春耕备耕、“三夏”生产、秋收秋播等重要农时节点金融服务,积极开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融资对接,提升粮食企业和粮食种植户融资便利性。与粮食生产、流通、收储、加工等产业链各环节经营主体对接,满足农业生产主体和农资企业多元化金融需求。聚焦特色油料生产、生猪及肉牛肉羊供给和“菜篮子”工程,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2.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在陕分支机构要结合实际,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信贷方案,明确准入条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延长贷款期限。鼓励各金融机构支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加大对盐碱地土地改良、旱碱麦育种研发、良种培育、规模化种植等各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创新符合旱碱麦产业发展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围绕引汉济渭、东庄水利枢纽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积极梳理项目融资需求,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
3.配置信贷资源支持种业振兴和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立足杨凌示范区种业特色优势,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扩大银担合作批量融资、银保合作融资模式实施范围,支持种业双向订单融资服务模式扩面增量。各金融机构要积极针对种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及上下游企业需求制定差异化的专项授信政策,探索开展“供应链+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依托订单、合同签订环节构建融资场景,优化种业企业增信和融资服务,推动开展订单、品种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业务。针对农业科技创新周期长等特点,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旱区农业陕西实验室和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农机具价值评估流程,积极为购买年限5年内的大型农机具提供抵押贷款。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4.加大对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金融支持力度。继续实施省市县三级金融机构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县“一对一”结对帮扶行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全省脱贫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科学制定信贷投放计划,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为易地搬迁安置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金融服务,重点支持吸纳搬迁群众就业的农村企业、帮扶车间发展。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质量监测和续贷展期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应贷尽贷”。
5.扎实做好金融机构定点帮扶工作。承担定点帮扶任务的金融机构要把定点帮扶作为履行社会责任、锤炼干部队伍的重要平台,立足帮扶地区优势特点和短板弱项,发挥金融组织优势和协同能力,多形式开展消费帮扶、产业帮扶、教育帮扶等,不断增强帮扶地区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强化与帮扶地区规划衔接,将金融系统内部渠道、资金、信息优势与社会服务机构的医疗、教育、科技、人才优势结合,探索推广“组团式”帮扶,通过金融定点帮扶推动金融政策落地,助力帮扶地区经济发展。
(三)加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金融支持力度。
6.支持特色产业全链条升级。聚焦“果菜茶菌药”等优势特色产业,深化现代农业重点产业链金融服务“行长+链长”机制,加大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的金融要素投入,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全面梳理产业链重点企业和上下游优质中小微企业名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增加龙头企业授信等方式,加大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为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搭建产业链数字化平台,依据产品流、信息流、资金流等信息,建立产业链企业授信评估模型,开发纯信用、线上化信贷产品。
7.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掘地区特色资源,综合运用信贷、债券、股权、租赁等多种融资渠道,支持构建种养加一体、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积极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保费补贴等方式推动扩大服务覆盖面。支持各金融机构为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森林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围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发展、农田土壤固碳、农村可再生能源替代、县域节能环保产业等项目,推广林权抵押贷款、碳汇林业贷款等特色信贷产品,探索开展排污权、用能权、林业碳汇、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
8.大力支持农民创业就业兴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群体,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鼓励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持续提升贷款覆盖面。助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对带动乡土文化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有贷款需求、符合条件的乡村工匠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强化利益联结机制,依托核心企业提高小农户融资可得性。鼓励各金融机构将中小微企业农民工就业人数、稳岗效果等因素作为授信参考。
9.发挥涉农领域“金融顾问”团队作用。各金融机构要着力发挥专业服务团队作用,加强行业研究能力,为产业主管部门在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企业发展等方面提供金融决策建议。深入企业为各重点产业链参与主体提供政策咨询、产品推介、融资辅导、渠道撮合、产品推送等“面对面”“一对一”“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帮助企业掌握金融知识、熟悉金融政策、健全风控体系,实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金融困难,协调解决融资需求等。
(四)大力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10.积极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产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依托辖内产业功能县、农产品主产县、生态功能县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定位,分类施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对比较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首位产业的金融资源投入。鼓励开展首贷、续贷、信用贷、随借随还贷等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向县域内小微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县域小微企业的担保支持力度,给予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及保费奖补。
11.提升农产品加工流通业金融服务水平。围绕县域商业建设三年行动,聚焦城乡一体现代商贸流通设施网络和县域市场主体培育,强化银企对接,加大信贷投放。结合县域商业实际使用场景,深化信息协同和科技赋能,为县域商贸、物流、供销企业和合作社提供资金结算、财务管理等服务。探索开发针对农村电商的专属贷款产品,打通农村电商链条。因地制宜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为建设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地冷链集配中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支持。
12.加强县域城乡融合发展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县域新型城镇化项目的支持力度,采用项目预审制、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快项目贷款审批与投放。围绕城镇化项目特点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在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团贷款等标准化信贷产品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推出项目收益权质押、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抵(质)押融资等创新产品,并积极运用结构性融资、信托融资等产品为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支持新市民就业创业、安家落户、子女教育、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障。
(五)大力支持乡村建设。
13.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金融支持。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大信贷投入力度。聚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村容村貌建设等重点领域,支持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交由合格主体实施,在收益自平衡和经营可持续前提下给予综合融资支持。及时响应黄河流域、秦岭沿线、汉丹江流域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试点信贷需求。丰富绿色信贷产品体系,支持荒漠化综合防治和黄河“几字湾”攻坚战。
14.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用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信息,将库内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名单,在信贷规模、利率定价、贷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保障。围绕公路、供水、电网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创新投融资机制,发挥乡村振兴产业基金作用,建立健全中长期融资保障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撬动作用。充分发挥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利率下调的激励作用,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和碳减排支持工具,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两项新工具在县域和乡村振兴领域落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领域市场主体贷款投入、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发挥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及降准的正向激励作用,增强金融机构“三农”贷款投放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绿色等金融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乡村振兴票据等融资工具,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资金投入。
(二)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功能。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在陕分支机构要立足职能定位,在业务范围内加大对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中长期信贷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在陕分支机构要发挥资金、科技优势,加强线上线下协同,提高涉农金融服务覆盖面。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要着力发挥三农金融事业部作用,结合全省农业重点产业链发展,推出更多服务“三农”和县域的金融产品,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提升全省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考核达标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立足本土、专注支农支小,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更好满足涉农经营主体、农户多样化信贷资金需求。
(三)加强政策协同。建立与地方产业、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机制,强化货币、产业、财政政策协同,建立政银企常态化融资对接机制。人民银行省内各地市分行要结合辖内县域金融服务需求,加强与市、县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发挥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主体作用。推进“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认定工作,提供金融政策解读、金融知识普及、信贷产品推介等服务,促进首贷、续贷、信用贷、随借随还贷等惠企信贷产品推广应用。用好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为符合条件的贷款提供风险分担。鼓励有条件地区建立针对当地农业特色产业的信贷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政策。推广“见贷即担”“见担即贷”批量担保模式,发挥融资担保风险分担作用。
(四)加强考核评估。按年度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人民银行省内各分支机构及金融机构要加大乡村振兴金融支持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氛围。各金融机构于每季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4年5月13日